函件 | letter post item
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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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的总称。函件业务是邮政的基本业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邮政总局根据第一次全国邮政会议提出的“统一全国邮政业务种类”的提案,将国内函件业务规定为八类:信函和明信片、新闻稿件、新闻纸、印刷品、贸易契、商务传单、瞽者文件、货样。后经多次调整,规定为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四类。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函件量迅速增长。1949年为5.99亿件。1954年起每年超过10亿件,1959年起每年超过20亿件,1979年超过30亿件,1985年超过40亿件,1987年超过50亿件,2005年上升到73.5亿件。
摘自《中国集邮大辞典》(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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