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改革时期的新业务:早期国内邮政快件(1987-1988年)

2019-12-25  

摘要:1987年11月10日,原国家邮电部开始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文章在概括介绍此业务一般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它的邮政特点,并从集邮的角度就试办扩办首日、资费、戳记和邮路等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国内邮政快件;早期阶段;开办情况;特点;研究


改革开放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开始实行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国的对内改革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对内改革的大幕。在城市,国营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得到了明显改善。在80年代的改革大潮中,邮电部采取先试点再推广、自上而下推进改革,先后开办了特快专递、邮政储蓄和国内邮政快件等新业务。这些新业务是邮电部为适应我国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通信服务的具体体现。

1984年11月1日,邮电部为落实信函提速,推出了在24个国内大城市开办国内特快专递业务的改革举措。为克服网点少、经验不足及资费过高等不利因素,急需要一种与特快专递并行的、资费相对低廉的新业务来积累经验、拓展传递运输各个网点和环节,国内邮政快件因此应运而生。1987年11月10日,此快件业务在全国196个大中城市试办。随后又扩大业务范围,到90年代初期国内邮政快件已经成为邮电部各类邮件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因整体邮政基础服务提升和邮件运递传输提速,国内邮政快件相比普通挂号等给据邮件,已经没有速度上的优势,出现了“快件不快”的现象,同年7月1日快件业务停办。在国内邮政快件业务开办的11年中,1987年到1988年期间,是快件从开办到发展的重要时段。本文研究的时段即为国内邮政快件的早期阶段。

一、早期国内邮政快件概述

快件业务属于给据邮件,但有别于普通挂号邮件,从收寄环节看,因业务处理流程相近,故试办快件业务初期,快件并未单列营业窗口,而是并入挂号台收寄。快件试办到1988年12月31日之间,纳资采取不粘贴邮票、而是贴快件标签收据表示纳资。快件标签吸纳了1986年开办的纸包(纸质品包裹)业务的标签格式,三联收据复写,一联标签贴于邮件上,二联收据交执寄件人,三联为邮局存根。这种标签上印有编号、重量、资费等六个节目,故俗称六格快件。

1、国内邮政快件的试办

1987年11月10日至1988年4月30日,为快件业务试办期。邮政总局提前印制了一批快件专用信封,分发部分城市供寄件人使用。同时,在《关于国内邮政快件业务有关问题的解答》(1987年邮部字170号)中规定,可以收寄符合国家信封标准的非快件专用信封,但以不影响在规定位置(封面右上角)粘贴快件标签和便于详细书写收、寄件人名址为前提。为了区别于其他邮件,便于快件的分拣转运不出差错,各地刻制带“快件”字样的邮政副戳盖在非专用信封的快件上面,为通行的处理方式。截止1987年底,快件业务量为十六万六千八百余件,业务收入为二十二万九千五百余元。快件业务呈现开局良好、业务量急剧上升的态势。

1988年1月,邮政总局下发《关于加强邮政快件业务管理和做好扩大开办城市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省区市局研究提出本省区扩大范围的方案,并对准备工作作出安排,于二月十五日前报送我局,以便制订统一方案下发执行。”为此,江苏省邮局对邮总《开办邮政快件城市名称簿》非在册的江阴、常熟、宜兴、太仓等14县局,规定自1988年2月5日起开办邮政快件业务。

2、国内邮政快件的扩办

自邮政快件业务开办以来,业务发展正常,传递时限有保证,各方面反映良好。为进一步满足社会上各方面使用快件的需要,经天津蓟县会议研究,邮政总局1988年5月1日起扩大邮政快件开办范围至“全国各地市局和邮件分发指定转口局,以及从地市局和指定转口局出发的逐日班直达邮路上的县市局”,共计1960个城市。同时,推出了快件汇款业务,即在收取汇费的同时,每件收取0.5元的快件费,采用粘贴50分邮资表示收取快件资费。

由于仍有部分市县未开办快件业务,为保障用户利益,邮政总局要求:如果寄件人对非开办快件的市县要求使用一段快件的,可予以收寄。但应向寄件说明时间需顺延。在收寄处理时,应在快件封面上寄达市县局名称下面画“——”符号,以示应寄件人要求而办。非开办快件的市县局,对进口的快件,应按普通挂号信函的频次、时限规定及手续制度进行处理和投递,不可拒收拒投。

此外,由于深圳、珠海等少数城市因特快专递业务发展较好,故特批暂不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上述地区直到1991年初才开办快件业务。

二、国内邮政快件业务的特点

1、邮政系统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快件新业务。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从1987年10月5日下发“邮部字493号”《关于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的通知》开始,邮电部在两年间印发关于快件业务的制式文件(通报)共计24份,具体分类如下:

文件(通报)内容

份数

试办、扩办业务

5

快件业务解答

10

快件邮袋管理

5

快件邮件封发规定

1

快件邮件质量和传递时限

2

快件标准信封

1

此外,还印制了《快件传递处理办法》、《快件全程运递时限资料》、《快件开办城市局名资料》等书刊下发各地规范快件业务的处理。可以说,没有哪一项邮政业务,能够媲美像对快件业务这样的重视程度。

2、第一次实现由“不同函件的时限不等”到“统一时限”的变革,为今后理顺业务分类摸索经验

快件业务的开办,是源于国家邮政总局探索函件“以内件性质为主”改变为“以时限为主”的改革方向而应运而生的。在开办快件业务通告上明确指出:“对适合邮寄的书信、文件、资料和物品等,都可以作邮政快件交寄”;快件资费遵循“称重计费”、“ 快件不分本埠外埠、资费相同”的原则。这些都是对理顺业务分类进行的有益摸索。从快件实物上看,开办汇兑快件业务;回执业务在快件上的使用;物品型、特挂、保价、明信片作快件交寄等等,进一步验证了各类函件都可以作邮政快件交寄。

3、对快件时限的严格要求充分体现“快捷”

邮政快件是“全程优先、快捷传递、限时到达”的业务,各地制定了《快件全程运递时限资料》并广而告之,寄件人通过营业柜台窗口垂询,可以知道收件人何时收到快件信函。因此,快件从窗口交寄、封发、途中运递、投递的各个环节上面,都是优先邮件、限时传递操作。为了提速,一是专设了快件台席,将窗口交投的快件及时封发转运,每日至少一个转运邮班;二是明确了市级邮局的快件转口局,部分转口局在快件邮件上加盖日戳,以确认时限责任,这是自1957年开始的转口局邮戳不体现在邮件上之后,出现的特例。三是交寄局城市到投递局城市之间,邮局选用快速有效的运邮工具(航空或水陆路)和路由组织运递,最终确保时限最短。四是明确两次按址投递未果,转入存局窗口交投,过时不候予以退回寄件人。五是快件不办理外埠改寄业务,也是防止超过时限,造成“快件不快”。此外,各地邮局还把时限的督查作为快件质检的重要内容。截止1987年底,邮政总局公布抽查快件的散件和总包传递准时率分别为95.2%和98.8%。(见《关于加强邮政快件业务管理和做好扩大开办城市准备工作的通知》(1988)邮政字10号)

三、国内邮政快件业务的研究

1、研究国内邮政快件业务试办扩办的首日

注重六格快件业务各种首日的研究,同样是试办首日的1987年11月10日,北京、上海等首日使用的客户较多,存留下来的实寄封、单据等实物较多;而偏远地区如西藏拉萨则获取难度大,中型城市比大城市的首日封获取难度大、素材的研究意义大。

1988年5月1日是扩办快件的首日,由于列入扩办范围的为县市,宣传力度不够和当天为“五一”假日等原因叠加,这天使用快件业务量较小,使得扩办首日的邮政实物(实寄封)很少。同日开办的快件汇款因汇款单需在兑汇局邮局存档,故流出更少。

2、研究国内邮政快件的资费

六格快件期间快件的基本资费无变化,仅续重增加资费,资费标准为:邮政快件按件称重计费,重量在100克以内(含100克)的,每20克及其零数为伍角;100克以上续重每100克及其零数为捌角。例如:一封重量41-60克以内的快件资费为0.5元×3=1.5元。同时,快件本埠、外埠资费相同。此外,邮局窗口收寄人员对“六格条快件标签是纳资凭证”的理解出现误差,又重新贴邮票表示纳资,造成快件邮资双重表示资费的。

快件开办初期,部分省市征收邮政附加费,形成快件和附加费两种资费的叠加。地方附加费的出现,为快件资费研究增添了新的领域,填补、丰富了六格快件时期没有调资的资费变化。

3、研究国内邮政快件的邮戳和邮政副戳

六格快件期间,由于邮总未作统一要求,故全国仅四川达县、成都、吉林长春等几个地方专门刻制了快件专用日戳,分别使用在营业窗口、快件台席、投递班组。对邮政副戳、责任戳和质检戳的收集研究,如“快件徽志戳”和“快件”、“邮政快件”、“国内快件”、“快件速取”、“车封后收寄”、“再投”戳记等等;在实践中,还出现邮戳误处理素材,如使用邮资已付戳盖销六格条,或邮资已付邮戳和日戳同时使用的实例。

4、研究国内邮政快件的邮路

快件的传递运输是研究快件邮政史的重点,要按照“窗口交寄→快件的资费→快件的运输传递→快件时限→快件的投递处理”这个主线进行深入研究。窗口交寄的快件是否一日一班次转运,还是走了次日邮班;快件的运输通过转口局中转,1988年9月份邮政总局调整转口局后,部分城市如福建泉州、广东江门等,改为其他转口局经转,造成快件时限顺延一天;在快件的投递处理环节,重点研究按址投递、窗口投交、市内改寄、快件退回、无着快件等。

参考文献

[1]《邮电部邮政总局通告》(1987)邮通字第5号,1987.9.28

[2]《邮电部关于开办“国内邮政快件”业务的通知》(1987)邮部字493号,1987.10.5

[3]《邮电部关于国内邮政快件业务有关问题的解答》            (1987)邮部字170号,1987.10.30

[4]《邮电部邮政总局关于加强邮政快件业务管理和做好扩大开办城市准备工作的通知》(1988)邮政字10号,1988.1.19

[5]《邮电部邮政总局关于扩大邮政快件开办范围和做好准备工作的通知》(1988)邮政字28号,1988.3.3

[6]《邮政部邮政总局关于开办快件汇款及其处理规定的通知》(1988)邮政字39号,1988.3.28

[7]葛浩.《早期国内邮政快件》的编组体会.集邮,2017(11).

[8]葛浩.国内邮政快件的资费.合肥集邮,2018(3).

[9]葛浩.国内邮政快件专用邮戳及相关业务戳.合肥集邮,2019(1).